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文格式的通知

时间:2015-04-23浏览:1958设置

各单位、部门:

 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,加强公文管理,提高公文处理质量,确保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和规范化,现就上报材料(包括党委会、行政办公会会议材料,以及其他材料)、文件的格式规范作如下说明:


  1.标题:方正小标宋简体,19号,居中;副标题:楷体三号,加粗,居中。


  2.正文:仿宋,小三;正文中一级标题采用黑体小三,二级标题采用楷体小三(建议加粗)。


  3.全文行距为固定值28。


  4.页码请采用“-1-”的形式,并居中。


  5.附件的格式要求原则上请参考正文的要求,如篇幅较长,可适当缩小行距;左上角的“附件”二字请采用黑体小三,无冒号。


  6.如有表格,其中的字体请选用仿宋,大小、行距酌情考虑即可。


  请各位今后按以上要求规范上报材料和文件,谢谢配合!


上海开放大学
党政办
2015年4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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